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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尽快确认稳岗返还申报业务的通知

2025-12-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尽快确认稳岗返还申报业务的通知

中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 2025〕19号) 的规定,对我区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该政策执行至 2025 年 12月31日。请 符合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业务 条件 的单位,尽快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确认,以便我中心及时发放 稳岗返还 资金 ( 如已办理请忽略 )。

本通知只作 为 业务告知提醒,最终以具体办理结果为准。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待遇核定部联系,联系电话: 0771— 58592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 5 年 1 2 月 12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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